在明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补偿只补偿房屋价值吗?

  • 作者: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日期:2020-02-05
在明拆迁律师:房屋征收补偿只补偿房屋价值吗?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法定的征收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以,对房屋价值的补偿只是法定征收补偿的其中一项内容。
被征收人因征收需要在外租房过渡的,征收方还应给予搬迁、安置费用的补偿。如果被征收房屋用于营业用途,被征收人还应积极主张停产停业损失,与征收方沟通协商。除了法定的征收补偿,征收方还会设置奖励和补助。
征收奖励并非人人可得,只有按期及时配合签约的被征收人,才有机会获得奖励。面对高额奖励,被征收人应当注意不盲目听信宣传、谨慎对待签约。
总之,仅给房屋的砖头瓦块等建造成本补偿是完全不合法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依法救济。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