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征收拆迁,我只能领钱走人吗?

  • 作者:在明拆迁律师
  •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日期:2020-02-05
杨在明律师:征收拆迁,我只能领钱走人吗?
答:当然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征收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一点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决定中体现。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权衡选择补偿方式。如果征收方只给货币补偿或者只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就侵犯了被征收人的自主选择权。发现无法选择补偿方式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及时与征收方协商沟通,必要时起诉征收补偿决定依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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