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建设住宅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1-12-02

   农村村民的居住用房,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宅基地上房屋,只能建造在经审批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上。

  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均属于典型的农用地,从土地用途上而言就不能用来建房居住。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是我国《土地管理法》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农民朋友们必须摒弃一种错误的认知:我申请宅基地建房没获批,儿子长大了要娶媳妇没地建房,所以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占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

  简言之,没地方住绝不是违法占地建住宅的理由。住房困难、紧张是我们很多地区长期存在的现状,大家都去随意建房,只会乱了套。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案例7仅是占用了几十平方米耕地建房,案例20则是占用了上百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且涉案房屋均不属于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建筑,均系典型的新增违法占地建房,依法被拆除、复耕也应是涉案房屋、土地唯一的结局。

  毕竟,土地资源稀缺才是我们的现实,违反土地用途建房的特殊情况可以有,但不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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