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在明律师、张坤律师代理的乐清市李先生诉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无效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12-30

由本所杨在明律师、张坤律师代理的乐清市李先生诉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无效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303行初40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对李先生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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