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购买吗?面临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3-01-06

  在公租房面临征收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购买公租房,成为真正的产权人,此时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公租房,也不代表一定拿不到补偿,可以与征收人协商获得一定的补偿。而且一般来讲公租房不能进行经营。但是,公租房是不可以私自购买的,公租房的租赁期一般为五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公租房虽然是政府的产权,但是拆迁时对于承租人也是有相应补偿的,那么下面具体了解一下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

  1、拆迁公租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需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置换的房屋有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4、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是购买公租房和其拆迁补偿问题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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