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拆迁律师-小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作者:杨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9-03

导读:生活中总会遇到建设手续不全的房屋,这类房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也不能都认为是违章建筑.在《物权法》第三十条中有写,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所以,只要是合法建造的房屋,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属于合法建筑.那怎么判定合法建造呢,我们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来衡量.这些法律包括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87年(88年、98年、2004年三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93年(99年修订)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等.无证房屋不能一概而论,在征收过程需要调查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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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解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还有第六十三条也作了特别说明,主要讲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出让、转让、出租做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但是,有种情况是除外的,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需要,那些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后来因为兼并、破产等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情况.

房屋买卖合同

上面说的内容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提到.目前来说,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还是违法的.对那些建设住宅用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对没有规划、施工许可就在集体用地上建造对外销售住宅的、对在临时用地上建造对外销售住宅的情况等都是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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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民个人按照法律建造的住宅并对外销售的情况,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而且,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当进行补偿,然后按民事法律关系处理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  《最高院关于个人违法建房出售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11)37号规定在农村宅基地、责任田上违法建房出售如何处理的问题,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意见和处理办法,在相关文件出台前,不宜以犯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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