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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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2-03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程序
 
一、 规划阶段
 
1、 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 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城中村改造立项中特需审查以下内容:
 
①调查摸底
 
村庄基本情况、城中村改造初步设想、村庄现状平面图、村庄房屋及其它需要拆迁面积测量表、村集体资产和小组集体资产的情况、现有户籍人口情况分类登记等详细情况。
 
②计划申报
 
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必然要进行撤村建居,而撤村建居中必须要求农村户籍人口已经转为城镇户口,但转户的条件是本市城区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同意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满足条件后,街道办向区改造办公室提出列入计划的申请,并提交调查摸底材料。
 
③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然后再依据此两个规划,区政府以村庄为单位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报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工作依据之一。
 
④编制改造工作方案
 
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及经济效益分析等,由区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审批。
 
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由村民委员会盖章报区城中村办公室,再由区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⑤正式进入立项、办理用地手续等拆迁活动
 
3、 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阶段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实施阶段
 
同一般的征收程序,其他文章有讲,不再赘述。拆迁实施阶段,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之后便进入具体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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