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征地公告,费县征地补偿标准

  • 作者: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8-09

关于信国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决定,为费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要,拟征收费城街道信国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局、人社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1.本次征收费城街道信国村土地位于费城街道文化西路北侧、杏园学校西侧,征收土地面积44.6940亩,其中:农用地33.6810亩(耕地19.4310亩,园地8.2515亩,农村道路0.1845亩,设施农用地5.8140亩);建设用地11.0130亩(工矿仓储用地11.0130亩).

2.本次征收费城街道信国村土地位于费城街道文化西路北侧、杏园学校东侧,征收土地面积111.4395亩,其中:农用地27.2820亩(耕地24.2565亩,林地1.4715亩,农村道路0.2940亩,沟渠0.1035亩,田坎0.0975亩);建设用地84.1575亩(工矿仓储用地84.1575亩).

山东省费县征地公告,费县征地补偿标准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费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第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74.347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79.2400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万元,共计补偿总额79.2400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74.3476万元,由费县财政局拨付到信国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费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234.2003万元,由费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费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费城街道办事处、信国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费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唐兆军;联系电话:0539——5050263.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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