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可以这么办!

  • 作者:北京拆迁律师杨在明
  • 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日期:2019-09-17

导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发生频率较高的文件.收到这份文件也意味着在拆迁方看来,我们的房子是"违建",需要自己拆,我们不会拆除它,拆迁方将依法强行拆除.但房子是我们生活的"家".

怎么可以随意拆除,那如果我们面对责令限期通知书时我们应该做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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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上述规定明确指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针对的是违法的建筑,因此当我们收到此文件时,首先要确定我们的建筑是否真的违法.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建筑物包括未经批准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无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建筑物.

如果没有这样的文件,有必要进一步考虑房屋的建造时间,并确定是否存在缺少上述文件的历史原因.撤退一步讲,即使房子是非法的,拆迁方也不能根据通知书拆除我们的房屋.

拆除房屋所需条件

调查和证据收集:

1、记录各方及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如建筑物的位置、区域、用途、用法等;

2、根据现场调查记录数据;

3、获得与建筑相关的项目、土地、允许的建筑材料等,以提供建筑物定性和拆除后工作的证据.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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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建筑物是否为非法建筑物;

2、宣布并公布关于建造非法建筑物的截止日期的命令.对于那些属于非法建筑物的,城乡规划部门或乡镇政府发出指示停止施工.对于程序性非法建筑物,在要求的时限内下令整改,以消除影响;对于实质性违法建筑物,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在违规现场或附近发布公告;

3、发出通知通知,告知当事人陈述辩护权;

4、发布强制拆除决定,并告知双方有权调解诉讼;

5、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复审或者起诉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强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强制拆迁机关包括规划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建设局执法大队等.

北京拆迁律师杨在明提醒:从上述拆除非法建筑物的程序来看,可以知道,基于单一通知拆除房屋显然是违法的.在拆除非法建筑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辩护并提出重新审议的诉讼.因此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我们不要慌张,对自己房屋进行判断,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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