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钉子户" 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小乔站被"甩" 拆迁户回应↓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5-03-25
碰上"钉子户" 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小乔站被"甩" 拆迁户回应↓2016-12-07 07:20:04
2号线一期南延工程将于2017年春节前通车试运营 然而最近却突生变故,位于新郑龙湖镇小乔站北侧的老刘超市至今尚未拆除,致使北侧出入口无法完成建设,导致该车站无法通过消防专项等验收,线路开通后该车站将采取直接过站甩站运营的方式进行过渡。
小乔站和紧挨着它的老刘超市
河南商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王春胜/摄
河南商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程时培
郑州市政府公布的《郑州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显示,城郊铁路一期工程(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南延工程)将于2017年春节前通车试运营。
然而就在地铁试运营近在咫尺之际,变故突生。近日一份流传甚广的政府间函件显示,因为拆迁未完成,建不了下站口,周边拥有数万人的小乔站将被甩站运营。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函件属实,小乔站目前处于停工阶段,全线试运营前极难完工。
【消息】
城郊铁路开通在即
小乔站将被甩站?
11月30日,“掌上龙湖”发布了一篇文章《城郊铁路开通在即,但今天有个不幸消息传来……》,还附了一份郑州轨道交通公司写给新郑市政府的函件——《关于城郊铁路一期新郑段小乔站(原鸿鹄路站)甩站运营等问题的函》。
该函件写道:郑州市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工程自2014年5月开建以来,工程建设进展基本顺利,一期工程计划于2017年春节前开通试运营。目前,新郑范围内仍然存在影响开通试运营的市政接驳问题亟待解决……
鉴于距开通试运营的时间非常近,请新郑市再次给予大力支持,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实施进度,以确保城郊铁路一期工程按期开通试运营。
另外,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小乔站(原鸿鹄路站)北侧的老刘超市至今尚未拆除,致使北侧出入口于开通试运营之日前无法完成建设,导致该车站无法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及运营条件验收,线路开通后该车站将采取直接过站甩站运营的方式进行过渡,待拆迁解决,出入口建成后,再按照程序将该车站投入使用。
该函件并未盖公章,所说的小乔站将被甩站,是不是真实情况?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从新郑市委宣传部获悉,这个函件是真实的,确实是轨道交通公司写给新郑市的。
【影响】
甩站将影响数万人的利益
小乔站将被甩站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后,当地不少网友把矛头指向了影响工程进度的拆迁户——老刘超市。
网友“李白居易中天”:坚挺的老刘,这下不知道要有多少户人家要遭殃了。
“小月”:为了一己私利,耽误十几万人的出行,这就是损人利己……
一个地铁站不开通,为何能引起如此大的反应?附近的居民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龙湖镇,小乔站不开通,相当于地铁线没有开通。”
“小乔站比任何一个站的人都多,这一圈都是大学,小区也不少。”居民说。
河南商报记者探访发现,龙湖大学城多所大学到小乔站的直线距离在几百米到一千米,而到相邻的双湖大道站点,则要两千米。
一位市民说,“地铁站开通我们都高兴得很,期盼得很呀。”
【探因】
拆迁补偿没说好
下站口建不了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风波中的小乔站。小乔站已经没有大规模的施工,南边的下站口已经完工,但北边老刘超市门前的下站口还没有开始建设。
龙湖镇副镇长吕旭卿说,小乔站目前是停工阶段,施工到一半,并没竣工。主要是还有拆迁户没有拆(老刘超市那一块),“前期协调多次,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要价有出入。对于补偿的分歧比较大,老刘超市对赔偿标准不认可。”
吕旭卿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所以小乔站无法开通了,如果地铁线开通试运营了,也只有那一站不能开通。因为还有好多工程没有建成。”
他表示,按照时间点,其实今年3月份拆迁工作就必须完成。
郑州轨道交通公司一名负责人说,“目前小乔站就是少一个出入口,少一个口,就无法通过消防验收。我们车站必须保障两个出入口正常使用,才能满足消防需求。”
他表示,那是硬性指标。
【对话】
“补偿差距非常大”
网友们称,老刘超市是一个人影响了数万人的利益。老刘超市的主人,对此怎么看?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与老刘超市老刘的太太和儿子进行了对话。
老刘的儿子说,“我们也希望父老乡亲能早日坐上地铁,但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维护。”
老刘的太太称,四年前村里拆迁补偿时,对他们并未能一视同仁。“我们是外地人,1999年来这里买下了老刘超市。后来拆迁补偿时,因为我们没有本地户口,补偿差距非常大。”
老刘儿子提供的一份署名2012年小乔村民委员会的小乔村八组拆迁补偿及安置方案显示:当时的村民享有补偿和安置,而他们只有补偿。
对此,龙湖镇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老刘超市的情况特殊,“因为他不是当地群众,所以赔偿标准有差别。”
老刘的太太说,当初因为没达成一致意见,后来相关部门也不来找自己协商解决了,“都是我们去找他们。”
网上的传言,让只会用老年手机的老刘太太几度失控落泪。她说,他们只想保住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产业,自己如果有错,可由相关部门来处理,网络上的言语让她受不了。“还有人晚上往我们门上扔垃圾和砖头。”
目前,网络传言中,有知情人士表示,老刘超市600平方米的房屋,要价3000万元。
“在此前的协商中,在没有正式谈判时,我确实说过,要3000万元,但那都是一个戏言。”老刘的儿子说。对此,龙湖镇副镇长也认同这是个玩笑话。但他也表示,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还有较大分歧。
该副镇长称,“他们也要求了诸如地铁胡乱施工等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赔偿120万元。”
他说,一切赔偿都需合法,如果有人身伤害,也建议做相关鉴定。
【观点】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征收个人不动产
昨日,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而在2011年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明确了公共利益的界限,其中包括“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但作为超市的所有人,其个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龙湖镇等相关部门仍在与老刘超市进行协商。
郑州轨道交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新郑市正在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如果拆迁协调好,我们会抓紧施工。”但他也称,该站试运营前开通,时间很紧。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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