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涿州王先生诉涿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11-29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涿州王先生诉涿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冀0606行初5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