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云南陈先生等18人复议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11-29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云南陈先生等18人复议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一案,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审理后作出昭区政行复决字[2019]第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