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杜某等三人诉衡水市桃城区彭杜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4-17

由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杜某等三人诉衡水市桃城区彭杜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11行终14号《行政裁定书》,判决撤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8)冀1102行初227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其继续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