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温州吴先生诉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5-24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温州吴先生诉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强拆违法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2019)浙0303行初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23日强制拆除吴先生位于苍南县龙港镇上北村279号部分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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