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在线庭审,被征收人无上网条件,可以不同意!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0-02-20

导读:据最高人民法院2月18日发布消息,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推行在线诉讼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疫情期间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网上提交立案申请材料的,法院同样要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明确答复。

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浅析这一《通知》对被征收人群体的实际影响。原创实务文章,欢迎分享朋友圈!转载请联系授权!作者丨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肆虐的当下,各级各地法院均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任务,暂停了线下的现场诉讼服务,恢复时间尚未可知。这就使得广大被征收人的诉讼救济权利势必要转移到网络上来实现。若一味耽搁、等待,将会导致起诉期限、上诉期限等的经过,被征收人将可能丧失起诉权和上诉权。故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在疫情期间有所作为,才能保住自己提升补偿安置条件的希望。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最高法这份《通知》的发布具有十分重要的实用价值。

行政案件在线庭审,被征收人无上网条件,可以不同意!

【要点一:网上立案的,7日之内必有回信】在明律师曾在《暂时不宜外出?律师手把手教你如何进行网上立案!》一文中为大家详解了通过法院系统服务网站一步一步进行网上立案的过程和细节。那么,网上立案能实现与现场立案同等的效果吗?会不会在线提交了材料后很长时间没人理呢?

最高法的《通知》解除了当事人这样的疑虑,《通知》明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在线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七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在线诉讼平台及时要求补正,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和期限;逾期未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经人民法院释明后,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据此,被征收人的立案申请材料可谓是“七日之内,必有回响”,根据需要进行提交材料补正、上诉的权利也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大家只需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细心、严谨地操作即可,不必对网上立案这一新途径的效果过分担心。大家不妨这样理解,网上立案类似于网上订快餐外卖,都能保证大家按点儿吃上饭,区别只在于出不出门,去不去餐厅现场。

【要点二:行政案件一般可在线开庭,但被征收人可以不同意】

相较于网上立案这种相对简便易行的操作,在线庭审在技术层面的复杂性更甚,更容易让被征收人群体“犯怵”。毕竟,许多被征收人都来自于最基层的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家中无宽带网、无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的情况十分普遍。我们不能拿一线城市的网络普及情况来评估广大农村地区的情况。大家不免会担心,法院会不会一律要求被征收人接受线上庭审呢?这不等于是变相的“告官不见官”吗?我的征收补偿、强拆赔偿纠纷能这样得到解决吗?

最高法在《通知》中再次打消了大家的顾虑:民商事、行政案件一般均可以采取在线方式开庭,但案件存在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在线庭审、不具备在线庭审技术条件、需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情形的,不适用在线庭审。在线庭审活动应当遵循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在线庭审应当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不得采取书面或者语音方式。而更为重要的是下面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既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因素,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当事人同意案件在线办理的,应当在信息系统确认、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据此,最高法的态度很明确,当事人对于是否接受在线诉讼、开庭有选择权,在线诉讼不得被强制适用。广大被征收人要及时与委托律师保持联系沟通,就是否能够接受在线视频开庭与律师充分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若因技术层面原因或征收补偿、强拆赔偿等纠纷的特殊性而不愿在线诉讼,由律师代为申请延期审理即可,不必过分担心。

事实上,“在线视频庭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当多的农村地区根本无此条件。在疫情的特殊期间,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更应得到坚决的维护,法不会强人所难。

【重要补充:确实无法网上立案,真的就不能立案了吗?】

最高法在《通知》中给出了确实无法网上立案的操作方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就近一家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相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跨域立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同时,还有传统的邮寄立案模式可以选择,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办法总比困难多。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疫情的暴发在某种程度上也在逼迫司法领域的全面技术进步和升级,“在线诉讼服务”这一概念将有望得到迅猛的普及和发展,最终惠及的一定是基层群众。我们希望广大被征收人不要过分焦虑、担心,要勇于尝试新的事物,学习掌握新的技能和本领,密切与律师沟通,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自己的诉讼权利。

确实不懂,第一时间问律师,专业拆迁律师将为您的诉讼模式选择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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