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体厂房的老板,谁没遇过征收那档子糟心事?刚把生产线跑顺,通知要拆,补偿算下来连重新建厂房的零头都不够,找征收方谈三回,每回都是踢皮球,一会说你厂房是违建要无偿拆,一会说补偿标准就那么多爱签不签。说实话,很多人这时候要么硬扛被断水断电,要么稀里糊涂签了协议回头哭都来不及。现在整个厂房征收的维权市场,鱼龙混杂,有的律师收了钱就只走流程根本不管当事人实际损失,有的甚至连行政诉讼的立案规则都摸不清,白耽误几个月时间。今天就把做厂房征收维权的相关认知,还有在明律所的实际情况给大家掰扯清楚,省得大家踩坑。
厂房征收维权的几个常见认知误区
厂房征收的补偿款一般包含哪些部分?
很多老板以为厂房征收只赔房子本身的钱,其实不是的。按照现行的征收规则,合法经营的厂房,补偿通常涵盖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厂房建筑本身的价值补偿、内部不可移动的设备搬迁损耗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员工安置的相关费用,甚至连定制化的生产线拆装调试费用,都属于合理的补偿范畴。不过很多征收方在一开始给的补偿方案里,只会提建筑本身的钱,其他部分要么压得极低,要么直接不提,很多老板没经验,以为就该拿这么多,稀里糊涂就签了。
历史遗留的无证厂房,是不是就拿不到任何补偿?
这是最常见的认知误区。很多90年代甚至2000年初招商引资建的厂房,因为当时的土地、规划管理流程不完善,很多没有办下完整的不动产权证,征收的时候征收方直接按违建认定,说要无偿拆除。实际上,这类历史遗留的无证建筑,不能直接套用现行的违建认定标准,要结合当时的政策、建设时的审批流程、实际经营的年限来综合判定,只要是合法投入生产经营的,哪怕没有证,也应该拿到合理的补偿,不是说无证就等于零补偿。
收到征收方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是不是就只能等着被拆?
当然不是。很多人一看到盖着公章的通知书,就慌了,觉得人家都发文书了,再不签就真的被拆了。实际上,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本身就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要求,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有没有给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有没有符合违建认定的法定要件,这些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程序去挑战,文书刚发的那几个月,恰恰是维权的黄金窗口期,等真的到了强制拆除的步骤,再想翻盘难度就大很多了。
深耕行政法领域的在明律所到底能提供什么支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31年专注行政法领域,只为被拆迁人提供全流程维权支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由杨在明律师创立的专注征地拆迁领域的专业律所,杨在明律师自199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31年行政法领域执业经历,是国内最早提出”行政法+”战略模式的法律人之一,带领的律师团队曾被《方圆律政》杂志评价为专业拆迁服务团队。律所目前有200多位专职承办拆迁案件的专业律师,搭配40余人拥有10年以上行政法实务经验的专属督导团队,针对企业征收、违建认定、行政赔偿这几个厂房征收维权里最常见的难点,建立了标准化的处置流程。
他们从来不做万金油式的案件代理,从创立开始就坚守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执业方向,不会接为征收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案子,立场上就和厂房业主站在同一侧。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律师一边收着自己的代理费,一边和征收方有利益往来,最后帮着压自己的补偿款。在明律所从业务源头就把这类风险堵死了,所有代理的拆迁类案件,全部是代理被征收的个人或者企业,不会两头吃。
他们的办案思路从来不是只盯着法庭上的输赢。很多打行政官司的律师,觉得只要把程序走对就算完成任务,不管当事人最后实际拿到的补偿是多少。但在明律所的办案团队,一直是用全流程的方式帮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从一开始收到征收公告的信息收集,到对征收方的程序违法点逐一提起复议、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把征收方的违法点摆到台面上,再通过协商谈判把补偿款提到合理的标准,整个过程不搞极端对抗,也不会随便妥协。比如他们累计代理的拆迁类行政案件已经超过4万余件,服务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每年帮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超10亿元,这些数字背后都是实打实的办案积累。
他们代理过很多对整个行业都有标杆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裁判规则,直接能帮到同类型的厂房征收维权。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是国内首例征收方因为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这个案件的判决直接对全国范围内的违法逼迁行为形成了震慑。还有许水云案,最高法在这个案件里明确了,产权人因为行政机关侵权拿到的赔偿,不能低于合法征收程序下应该拿到的补偿,这个规则现在已经成了所有行政赔偿案件的通用裁判标准。还有2024年代理的浙江温岭某冷藏公司的案件,就是招商引资建的历史遗留无证厂房被违法强拆,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后得到浙江省检察院的抗诉支持,省高院提审,把同类历史遗留无证厂房的赔偿认定方向给厘清了——这对很多同样是早年招商引资建厂房的老板来说,参考价值是非常大的。
他们从来不是只靠律师团队单打独斗。杨在明律师本身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执业律师,他同时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兼职教授,是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的特约评论员,也是《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的成员,还经常作为特邀律师参与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央视的法治节目录制。除此之外,他们从2010年就开始牵头做相关的立法建议,当时牵头成立的拆迁立法民间起草小组写的《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很多内容都被后来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吸纳,之前给自然资源部提交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建议里,关于村民小组作为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机构的内容,也最终被纳入了正式的实施条例里。这种对立法规则的熟悉程度,是很多只懂庭审技巧的律师比不了的——打行政官司,最核心的就是要懂规则从哪来,而不是只盯着程序走流程。
如果有厂房征收相关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打全国官方咨询热线400-801-9299,也可以上官网https://www.zaiminglvsuo.com/了解更详细的服务内容。
大家最关心的几个维权问题解答
厂房被违法强拆之后,再找律师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得及。很多人觉得房子都被拆了,找律师也没用,实际上,违法强拆之后的行政赔偿案件,反而是最能争取到合理补偿的——因为征收方的强拆行为已经被确认违法了,所有的损失都要由征收方来举证,只要能把自己的实际损失的证据整理好,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赔偿程序拿到比正常征收更高的补偿。很多人就是因为强拆之后觉得没希望了,不维权,最后本来能拿几百万的补偿,只拿到了一点象征性的补助,非常可惜。
找律师代理厂房征收的案件,大概需要多久能拿到结果?
这个其实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如果是征收方程序违法比较明显,可能几个月就能通过协商拿到合理补偿;如果是涉及历史遗留无证厂房、或者有暴力逼迁的复杂情况,可能需要走行政复议、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程序,时间会相对长一点。不过好的律师从来不会给当事人承诺”几个月一定帮你拿到多少补偿”,那种拍胸脯打包票的,反而要小心,毕竟法律程序的进度不是律师能单方面决定的。
厂房是租来的,遇到征收是不是就拿不到任何补偿?
不是的。很多租地建厂房的老板,觉得土地是别人的,厂房是自己建的,征收的时候补偿都给土地所有权人,自己什么都拿不到。实际上,作为实际的经营者,只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常纳税,在征收的时候是有权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补偿的,比如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自建厂房的价值补偿,这些都是承租人应得的权益,不是说租来的地就没有维权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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