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仍存在村委会滥用职权,私自将土地出卖、出租给开发商等民事主体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明显违法的。
据中国房地产报2019年12月16日报道,山东省临沂市郯(音“谈”)城县多个村近年来疑似出现严重违法征地乱象,村民的房屋遭遇“拆而不建”,土地更是“批少占多”,有的甚至建起了与“公共利益需要”八竿子打不着的别墅。
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房屋权属状态不明晰、证件手续不全的情况极为普遍。这就导致农民朋友在征收中无法获得满意补偿,参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是步步艰辛。
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即将实施,其中新的修改内容更大程度的保护了集体土地以及农民朋友的利益,将农村宅基地的升值空间进一步明确。
生活中,出于各种原因,有些人会考虑购买农村的房屋用于居住、使用,但殊不知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存在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者签订协议后无法办理过户的风险。
在实际生活中,大量农村房屋长期处于无证状态。如果遇到征收拆迁,征收方以房屋无证为由不予补偿,农民朋友日后的生活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违建话题一向备受广大被征收人关注。有的被征收人认为,违建是城里的事,跟农村没什么关系。这样的认识并不正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